业主有权更换物业吗?
在物业管理的大环境中,业主是否有权更换物业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业主是有权更换物业的,但这一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业主作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物业服务企业是受业主委托,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当业主对现有的物业服务不满意,认为其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小区卫生状况差、安保措施不到位、设施设备维修不及时等情况时,业主有权通过合法途径更换物业。
更换物业的具体程序通常如下:需要由一定比例的业主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提议,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在业主大会中,就更换物业这一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形成更换物业的决议。
之后,要通过公开招标等合法方式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与之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原物业服务企业在接到业主大会的解聘通知后,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并配合新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交接工作。
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更换物业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部分业主对更换物业的流程不了解,参与积极性不高;原物业服务企业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拖延交接等,但无论如何,业主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障,只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业主就能够实现更换物业的诉求,为小区争取到更优质的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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